某某礼品厂程序文件 工资与补偿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WD-ICTI-P-002 发行日期 2005-12-01 版 本/版 次 A0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2 页 共 7 页 文件修订履历 版本 修订理由与内容简述 修订日期 拟定 审核 批准 1. 目的 制订政策和程序以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工资与补偿标准,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制订工资水平和工资分配方式,确保员工的标准工资至少能够达到法律或产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 2. 范围 公司员工工资与补偿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 程序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工资与补偿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员工的标准工资至少能够达到法律或产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和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 3.2 员工工资与补偿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按工作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二种形式。 3.2.1 不定时工作制。 3.2.2 计时制,即完全根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与补偿; 3.3 公司在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须签署合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通常有1~3个月试用期)。在合同中或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由行政部向员工明示其工资与补偿及其计算方式和发薪时间。 3.4 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4.1 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正常工资的150%。 3.4.2 在休息日加班---支付正常工资的200%(在休息日加班可以优先安排补休而不发加班工资) 3.4.3 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正常工资的300%。 3.5 不得无理克扣员工工资,若从员工工资中扣款,必须事先得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每月扣款不得超过正常工资的20%。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 3.5.1 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3.5.2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5.3 依法制订并经社会责任委员会和员工代表认可的厂纪、厂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3.5.4 因员工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3.5.5 住房、伙食和水电费扣款。 3.6 非因员工本身过失造成停工的,应发给员工停工工资与补偿。未超过30天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30天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3.7 公司以货币现金或银行存折的形式按月支付员工本人工资 (通常为月底发上个月工资)。 3.8 员工依法享用相关福利和社会保险,需公司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到员工身上. 3.9 社会责任委员会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 4.参考文件 4.1《劳动法》 4.2《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 4.3《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14条、29条 4.4 国际玩具业协会商业行为守则工资报酬 5、支持文件 5.1《请假规定》 5.2《员工福利政策及规定》 5.3《宿舍管理规定》 5.4《饭堂用餐管理制度》 5.5《社会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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