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起,欧盟吸尘器能效指令(EU) No 666和(EU) No 665将执行第2阶段更为严格的性能要求,不仅体现在产品要具备更高的除尘能力与更低的年耗电量,对尘散、电机和软管寿命也提出来了具体要求。根据指令,吸尘器尘散不能超过1%,电机运行寿命不低于500小时,软管寿命在40000次以上。
届时,不达标的干式吸尘器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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